2024年6月12日,红线深交所公布关于终止对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迪嘉决定。

据财联社报道,药业证监会于5月15日发布的清仓《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对拟IPO企业提出了分红新要求,其要求拟IPO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需要从四个维度披露分红政策。式分

在此IPO新规的红恐出台下,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迪嘉药业”)时跨一年的触及上市进程恐由于触及“红线”而被迫终止。

半年2次分红引发关注

报告期内,折戟迪嘉药业共进行了2.2亿元分红,红线2021年8月进行2000万元分红,迪嘉2022年1月进行20000万元分红,药业值得注意的清仓是2022 年 1 月,迪嘉药业进行的式分“清仓式”的2亿元分红,其中向控股股东迪沙集团现金分红1.7亿元。红恐报告期内分红额,触及占同期三年净利润总额24269亿元的94% ,触发了“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红线”。

深交所一轮问询函中提及大额现金分红的必要性时,迪嘉药业回复称2021年公司分红 2000 万元系年度正常分红事项,2022 年公司分红 20000 万元的目的是为公司穿透自然人股东增资发行人提供资金,实现原穿透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

王德军直接持有迪嘉药业24.57%的股份,王德军之女儿王琳嘉直接持有迪嘉药业8.88%的股份,两人合计直接持有迪嘉药业33.45%的股份。 迪沙集团为47.16 %。

梳理显示,王德军、王琳嘉合计持有威海迪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迪沙投资”)75.36%的股权,迪沙投资持有迪沙集团 99.54%的股权,迪沙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迪沙集团山东营销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55.48%的股份;王德军持有新迪雅 16.67%的出资额,系新迪雅执行事务合伙人,新迪雅持有发行人 0.14%的股份。因此,王德军和王琳嘉合计控制发行人 89.06%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据计算,王德军和王琳嘉两人得到分红约近2亿元。

据招股书显示,迪嘉药业2022年总盈利额约为5.1213 亿元,预计融资额为6.3057亿元。据公开资料显示,迪嘉药业融资的6.3057亿中,约76%的融资额将主用于产业化及房地产建设,具体为“高端原料药绿色工艺产业化二期项目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而剩下的近24%募资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招股书显示,迪嘉药业账面现金流自2020年至2022年分别为8029.56 万元、7841.17万元、3108.93万元 。

公开资料显示,迪嘉药业致力于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原料药产品包括洛索洛芬钠、替米沙坦、非布司他、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福多司坦、格列吡嗪、 坎地沙坦酯、盐酸氟桂利嗪、盐酸托莫西汀等,根据下游制剂作用部位及机理, 主要涵盖肌肉骨骼系统类、心血管系统类、消化道和代谢类、呼吸系统类和神经系统类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生物制品三类产品,其中,以原 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产品为主,两者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30081.35 万元、36396.12 万元和 51076.14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41%、99.08%和 99.73%,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